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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开栏

日期:2018-5-15 15:06:05 发布:

一、基础信息

* 企业名称:

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

* 企业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河滨北路8

* 行政区:

丰县

* 环保部门信息公开网址:

http://www.jshb.gov.cn/jshbw/

* 法人代码:

758963150

* 法人代表:

谢殿峰

* 企业类型:

一般排污者

* 所属行业:

畜禽屠宰

* 中心经度:

116.67

* 中心纬度:

34.42

* 国控类别:

水国控

联系人:

谢雪停

移动电话:

13921776508

办公室电话:

051680396986

  真:

051668893989

邮政编码:

221700

成立时间:

2008-04-01

占地面积:

169.98亩

生产周期:

365天

职工人数:

400

* 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备案:

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公开:

是否有上年度企业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 年度报告公开时间:

2015-01-01

*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

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录入人:

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

最后更新时间:

2018-05-14 10:10:01

审核状态:

审核通过

审核时间:

2018-05-14 10:10:01



二、排污信息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2008年,使用至今正常运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

1前言

为了保证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公司)员工及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防止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出符合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报告,在充分调查分析佳合公司涉及的危险物质、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的前提下,对厂内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为后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了基础数据,以确保后期预案编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本次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在对佳合公司进行实地勘察后,根据该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包括原料、产品、辅助原料、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以及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和排污情况等)及后序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三同时”验收结论),结合公司内部现实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以及综合管理现状进行了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为公司制定内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和参考,并提供给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佳合公司的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7.2>1。佳合公司 M=9≤25,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均为 M1类水平。佳合公司周边 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5万人,环境风险受体均为类型 1(E1)。根据核算的佳合公司的 Q值、M值,同时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1(E1)企业环境风险分级表”,最终确定该公司的环境风险构成较大环境风险。

1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2总则

2.1编制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并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原则。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2.2编制依据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下凡不注明日期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2.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8.29修订,2016.1.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起施行);

(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号);

(8)《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9)《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的通知》(环办[2014]34号);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12月 4日国务院第  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3年 12月  7日起施行);

(11)《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22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徐州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4)《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221号);

(1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3号);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规〔2014〕2号);

(17)《关于开展江苏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321号);

(18)《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  3月 4日发布);

(19)、《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苏环办[2015]224号);

2.2.2导则、标准

(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8)《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10)《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2.2.3地方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起施行);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12.29起施行);

(3)《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10.14起施行);

(4)《徐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徐政办发〔2013〕254号);

(5)《徐州市市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4.10.13起施行);

(6)《徐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徐政办发〔2013〕256号)。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联系方式Cont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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